安德学院关于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 [2015]136 号)和《关于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3]73号)等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安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安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熊仲明
副组长:赵 蕾
成 员:门进杰 冯增喜 张新生 王慧琴 肖福刚 王军良
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工作,负责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问题。
安德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张紫薇
组员:肖福刚
推免监督小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检查,接收并督促处理师生的举报和申诉信息。
二、推免生申报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正常推免、本硕连读、本硕一体化、其他),安德学院本次推免名额为正常推免4名、其他推免4名。
三、推免生申请及遴选推荐条件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风端正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学术方面有不良影响者一律不得推荐,有任何违法、违纪及处分记录一律不得推荐。各类型推免生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免生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件,且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西建大[2015]136 号) 推免生必备条件。
2.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0”学生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
(1)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2)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3,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选修课程及通识课程累计不及格门次≤1;
“2+2”学生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
(1) 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 8.125)×1/3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2)平均学分绩点 × 2/3 + ( 第三年主修专业 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 × 1.875-8.125) ×1/3 不低于3.3,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且选修课程及通识课程累计不及格门次≤1。
3.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4+0 学生CET4成绩≥ 425,或满足IELTS成绩≥6.0、TOEF成绩≥80、GRE成绩≥280(均不包含Computer-based考试成绩) 其中一项成绩要求;2+2 学生因已达到外方高校入学标准,不再对英语成绩作额外要求。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4.原则上应有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证明材料,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学生若参加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获奖等,可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给予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 0.6,仅按最高加分计一项。
(二) 推免遴选条件
1. 所有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GPA+双创竞赛获奖加分)对应的百分制数值。凡未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私自参加的竞赛项目获奖等,一般不予认定。
2.平均学分绩点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实践环节和通识课,不含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学校认定的竞赛加分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 [2018]159号)及学校双创办认定的有关规定计算。
3.获奖等截止日期为 2023年9 月1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结果和个人成绩单打印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前。
四、推免生选拔程序
推免生选拔程序按照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 136号)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由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统一公布;
2. 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有意向申请2024年推免的学生 (平均学分绩点符合(1)的可申请正常推免和符合(2)的须申请其他推免)于2023年9月18 日 12:00 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 )、个人成绩总表(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学生姓名”)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至 78122718@qq.com, 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过期不再受理。以上所有资料纸质版于 2023年 9月18 日17:30 前交至学院教学办 (学府城10号楼 213 室)。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行管学生竞赛获奖及成果等,对于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认定的竞赛获奖项目,其加分后结果会影响到学生推免结论的,组织公开答辩。答辩重点考核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步确定推免
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审定,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6.在学校推免结果公示结束之前,拟推荐的人员如有取消或放弃资格,后备人员直接递补相应名额。
7.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五、特别说明
1. 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中的“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不及格门次”应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 2023年9月16日数据为准。
2. 同等条件下,托福成绩达到95、雅思成绩达到6.5分、 2+2 培养模式学生优先推荐。
3. 若对应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推免。
4. 学院可根据情况增加推荐1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规定执行,后备人选不得有不及格门次, 原则上CET4成绩≥425,且须申请其他类型推免,否则不得推荐为后备人选。
5. 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6. 学生须充分了解推免生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推荐排名顺延。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对个人诚实守信进行不良记录,后续影响由相关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7. 申请出国或有意向就业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已公示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将限制出具申请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等,并将对个人诚实守信进行不良记录,后续影响由相关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8.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 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 有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 毕业设计 (论文) 成绩等未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4)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 推免学生未按要求填报报考学校的。
(6) 经学校推荐或接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
9. 推免阶段工作安排、推免生加分、推免生名单公示等以学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0. 本次推免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 (如收费辅导教学等) 报名参加本次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取消其推免资格。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在推免名单经学校审定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
11. 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拟推免学生名单及综合测评成绩等 应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并做好记录归档。
六、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对学生分专业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1.综合测评成绩构成说明
“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GPA+双创竞赛获奖加分)对应的百分制数值。
“2+2”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两年GPA×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1.875-8.125) ×1/3]+ 双创竞赛获奖加分之和对应的百分制数值。
2+2学生第三年建大课程成绩与南澳大学课程成绩换算见《安德学院本科生学业管理办法》说明。
七、未尽事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安德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