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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21-09-15   来源:    阅读:

安德学院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安排,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安德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小组

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安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长:熊仲明

副组长:刘言正    

 员:钟炜辉   冯增喜   张新生   王慧琴

       张嘉雯   王军良      

推免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安德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施昕强

组员:米  

推免监督小组主要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检查,接收并督促处理师生的举报和申诉信息。

二、推免生类型及名额分配

安德学院2022年推免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其他类型推免。其中2个正常类型推免名额,3个其他类型推免名额。其他类型推免生须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

三、推免生申请及遴选推荐条件

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各类型推免生应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一)正常类型推免生申请条件

正常类型推免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原则上应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参与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件: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之必备条件。

2.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0”学生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2+2”学生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4+0学生CET4成绩≥425,或满足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GRE成绩280(均不包含Computer-based考试成绩)其中一项成绩要求;2+2学生因已达到外方高校入学标准,不再对英语成绩作额外要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4.原则上应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参与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

(二)其他类型推免生申请条件

其他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需同时具备以下1-4条件:

1. 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之必备条件。

2.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4+0”学生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2+2”学生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不低于3.5,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4+0学生CET4成绩≥425,或满足IELTS成绩≥6.0、TOEFL成绩≥80、GRE成绩280(均不包含Computer-based考试成绩)其中一项成绩要求;2+2学生因已达到外方高校入学标准,不再对英语成绩作额外要求。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4. 原则上应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或参与能反映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的科技创新实践等。

三、 推免遴选条件

1.所有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学校认定的竞赛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凡未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私自参加的竞赛项目获奖等,一般不予认定。

2. 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CET6≥425及IELTS/TOEFL/GRE成绩优异、发表SCI、EI检索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准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论文或专利必须学校和学生本人均排名第一)。

3. 在学校推免结果公示结束之前,拟推荐的人员如有取消或放弃资格,后备人员直接递补相应名额。

4.平均学分绩点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不含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学校认定的竞赛加分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修订)》(西建大﹝2018﹞159号)及学校双创办认定的有关规定计算。

5. 获奖、论文、专利等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论文、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学分绩点结果和个人成绩单打印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四、推免生选拔程序

推免生选拔程序按照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建大﹝2015﹞136号)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由推免工作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各类推免名额,报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统一公布;

2. 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有意向申请2022年推免的学生(正常推免和其他推免)于2021年9月16日12:00前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一)、个人成绩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认定的竞赛加分项目加盖学校创新创业办公室公章)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3. 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于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认定的竞赛获奖项目,其加分后结果会影响到学生推免结论的,组织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重点考核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

4.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初步确定推免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由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五、特别说明

1. 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中的“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及“不及格门次”应以教务管理系统截止当前数据为准。

2. 同等条件下,托福成绩达到95,雅思成绩达到6.5分者优先推荐,2+2学生优先推荐。

3. 若对应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推免。

4. 学院可根据情况增加推荐1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规定执行,后备人选不得有不及格门次,原则上CET4成绩≥425,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其他类型推免),否则不得推荐为后备人选。

5. 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6. 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推荐排名顺延。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推免名额作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申请出国或有意向就业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若由于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截止后放弃推免资格且导致名额作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学校将限制为这类学生出具申请出国成绩单及学历证明等。

7.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推免资格:

1)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及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未达到招生单位的规定。

4)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其他类型推免学生未按要求填报报考学校的。

(6) 经学校推荐或接收工作组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况。

8. 推免阶段工作安排、推免生加分、推免生名单公示等以学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9. 本次推免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要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取消其推免资格。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在推免名单经学校审定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

10. 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拟推免学生名单及综合测评成绩等应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并做好记录归档。

六、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对学生分专业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1.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4+0”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学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

2+2”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前两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2/3+(第三年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1.875-8.125)×1/3+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加分

2+2学生第三年建大平均学分绩点与南澳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说明见附件二。

2.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每位学生的竞赛加分仅取最高分加一次;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二等奖是按参赛人数比例设奖,加分值按五分之一执行(特等奖按原加分值执行);

七、未尽事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平均学分绩点与南澳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说明

换算公式:GPA(XAUAT)= GPA(UniSA)×1.875-8.125

西安建筑科技大平均学分绩点与南澳大学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表

南澳大学

平均学分绩点

西建大

平均学分绩点

南澳大学

平均学分绩点

西建大

平均学分绩点

7

5.00

6.5

4.06

6.9

4.81

6.4

3.88

6.8

4.63

6.3

3.69

6.7

4.44

6.2

3.50

6.6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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